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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减相关问题!
摘要:在申请专利时,许多申请人对“专利费减”的概念并不了解,或是不太明白...
在申请专利时,许多申请人对“专利费减”的概念并不了解,或是不太明白。
说白了,
专利费减
,说白了便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是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是缓缴的请求。即申请人可以按照国家专利局的规定,少缴一定比例的申请费用。
在申请费用减缓的情况下,必须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应写明减缓理由,如果是个人申请费用减缓必须写上年收入,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理应递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如实填写经济收入状况,有必要时还需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理应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是盖章现阶段可以申请减缓的费用包含申请费用、审查费、复审费、一部分年费等。
具体包含下面4种:
1、申请费用
2、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
3、专利复审费
4、年费(自初次缴纳年登印费起算,共10次)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有关减免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调节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3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申请专利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少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节为上年度月均收入少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的企业,调节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万元的企业。
自2019年7月1日起实行。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上年度月均收入少于5000元(年6万万元)的个人;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万元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2个或是2个以上的个人或是单位为共同申请专利人或是专利权人的,理应分别满足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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