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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知识的常见误区!
版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真正对他有了解的也仅仅片面性,今天海石知产小编整理了
版权知识
常见误区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1、版权可以保护思想。
版权主要用于记录的作品,不适用以看不见想法的东西。在某种领域(如发明)中,想法是可以申请专利,但版权并不是这样。这也是我们常说的,版权不保护你的思想,只可以保护你的表现。
2、可合法复制10%,这不算侵权。
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任何没经授权使用版权的作品,除非是在合理使用或公平交易规则下明确允许,要不然都是会引起法律诉讼。
引用和摘录时,必须了解的是,没有正确的字数和复印比例,可以应用于各种事件。在已经开庭的案件中,可以明确的是文案内容的重要性,而不仅是文案字数。
3、难以证实侵犯著作权。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版权法主要是民事而不是刑法。民法要求较低的举证责任,事实上更易于证实侵权。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在毫无疑问的情形下被证实是无辜的。但在民事案件中,原告应简单劝说法院或法庭,他们的诉求是有效的,并且在概率上,被告有可能会被判刑。
4、可以保护名称和标题的版权。
从版权的角度来说,没理由说两部作品不可以有一样的标题。只要不复制或改编作品自身的内容,就不会造成侵权行为。
但这并不代表对名称没有任何保护,因为它有可能被别的立法所覆盖。倘若名称是商标,或是可以证实名称的使用是误解或混淆社会公众的,依然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版权将从创作作品的角度开始实施,但假冒是依托于社会公众对这个名字的意见。
5、把复印件发送给自身作为版权证明书。
这样的方法在某种情形下有可能有一定的帮助,但其证据力极为比较有限。因为易于伪造。
通过快递或邮政服务(包含记录/跟踪和签名服务)将工作发送给自身,或是使用别的必须自身存储工作的系统,主要问题是没有证据表明内容还没有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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