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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哪些区别?
摘要: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指的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但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专利的发明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关系...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指的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但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专利的发明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关系。那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的区别
?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到大家。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有哪些区别?
所谓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通常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个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之外的其他人:
(一)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获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国家专利局备案,且经国家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二)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获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需要向国家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三)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之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所以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一般专利权人于发明人之间的关系
专利申请人能是单位或个人,但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单位的发明具体一定是落到个人身上,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人可以填写多人、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填写多个单位或多个个人或单位跟个人共写,专利授权后,在专利权的分配上就是所有专利权人共有。总之专利权人,可以不是发明人,也可以作为发明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运用给予方便的人或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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