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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指的是什么?
摘要:为了能保护职务发明人和单位的合法权利,充分调动职务发明人和单位的创新积极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为了能保护职务发明人和单位的合法权利,充分调动职务发明人和单位的创新积极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职务发明以及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才有了职务发明的制订,那么究竟什么叫
职务发明
呢?
按照《专利法》第6条明文规定,职务创造发明指的是实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主要是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实现的创造发明。职务创造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职务创造发明主要可分为两大类:
(1)实行本单位任务所实现的创造发明,这样的包含以下3种状况:
①在本职工作中实现的创造发明;
②切实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任务时所实现的创造发明;
③退职、退休或是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是单位分配的任务相关的创造发明;
(2)主要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现的创造发明,当中,物质技术条件包含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是不向外公开化的技术资料等。要是没有主要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单单是少许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这样的物质条件的运用对创造发明的实现无关痛痒,则无法由此认定该创造发明是职务创造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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