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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申请专利,如何正确打上专利标识?
摘要:
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利选择是不是在商品、产品的包装及产品说明上标注专利标识,但是一旦决定标注专利标识...
作为专利权人有权利选择是不是在商品、产品的包装及产品说明上标注专利标识,但是一旦决定标注专利标识,也需要格外留意标注的合规性。
专利标识
指的是与专利相关的文字、数字或图形,如专利号、专利类型、与专利相关的公示语等。《专利法》第十六条要求“专利权人有权利在其专利产品或是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标明专利的,理应标明以下内容:
(一)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型,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例如:中国发明专利ZL201610699772.8。
除上述内容之外,还能够附带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带的文字、图形标记以及标注方式不可误导社会公众。
理应留意,依照《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7条的表述,专利权被授予前在商品、该产品的包装或是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的,理应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型、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提示: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标注专利标识的,标注行为理应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在专利授权之前或是专利权终止之后标注专利标识的,构成假冒专利行为,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标注行为理应在专利申请日之后到专利授权之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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